各有关市标准定额站(造价办、处):
为进一步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水平、促进业务发展,山东仲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威海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山东兴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申请将企业原有乙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从原机构中分立出来。我们对这三家企业所报的分立材料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进行了审核,认为分立后三家企业均符合《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建设部令第135号)中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标准条件要求。经研究,同意三家企业的分立申请。分立后三家企业名称为:山东仲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威海同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山东兴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质等级不变;取消原山东仲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威海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山东兴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
请及时收回三家企业的资质证书正本、副本和业务专用章,报送省标准定额站,并领取新资质证书和业务专用章。
二○○六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