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局)、公安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鲁建标函【2011】13号)(以下简称《检查通知》)要求,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公安厅共同研究,定于12月20-24日对全省各市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情况进行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检查组分组安排
第一组检查城市:济南市、泰安市
组长:张道远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站 站长
成员:孙厚杰 省公安消防总队 参谋
舒世平 烟台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副站长
王葆春 潍坊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办公室 科长
第二组检查城市:菏泽市、济宁市、枣庄市
组长:亓延军 省公安消防总队 副总队长
成员:张 波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站 科长
郭 伟 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 副科长
刘 群 济南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副科长
第三组检查城市:东营市、淄博市、潍坊市
组长:谭 欢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执法处 副处长
成员:陈大伟 省公安消防总队 工程师
陈 涛 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科长
刘 锋 日照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科长
第四组检查城市:莱芜市、日照市、临沂市
组长:王美林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站 调研员
成员:韩晓杰 省公安消防总队 参谋
卢惠东 淄博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工程师
张 昆 淄博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工程师
第五组检查城市:威海市、烟台市、青岛市
组长:姜自清 省公安消防总队 总工程师
成员:原玉磊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站 工程师
张 鹏 泰安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副科长
白效恒 济宁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科长
第六组检查城市:滨州市、德州市、聊城市
组长:祈忠华 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总工
成员:席海涛 省公安消防总队 参谋
许 军 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高工
孙吉昕 威海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科长
二、检查方式 省检查组将从各市上报的在建项目一览表中现场抽取3~4个典型工程进行检查。具体检查方式按照《检查通知》规定程序、要求进行。
三、其他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检查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各市具体检查时间将另行通知各市联系人。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