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
由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和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主编的《建筑施工现场施工升降机安全性能评估技术规程》、《建筑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安全性能评估技术规程》和《建筑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规程》业经审定通过,批准为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分别为DBJ14-063-2010、DBJ14-064-2010和DBJ14-065-2010,备案号分别为J11640-2010、J11641-2010和J11642-2010,现予以发布,自2010年8月1日起施行。《建筑施工现场施工升降机安全性能评估技术规程》中第3.0.7条为强制性条文;《建筑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安全性能评估技术规程》中第3.0.7条为强制性条文;《建筑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规程》中第3.0.2、3.0.10、4.2.1、5.3.3、6.1.4、7.2.1、10.1.2条和第3.0.12.1、3.0.12.3、3.0.12.4、3.0.12.5、3.0.12.6、3.0.12.7、3.0.12.8、4.4.1.5、5.3.4.4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由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和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