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标准定额站(处、办):
为深入贯彻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宣贯、实施及监督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厅以鲁建标字[2007]13号下发了《关于做好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宣贯工作的通知》,各市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积极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贯培训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技术人员的建筑节能意识有了明显提高。
为认真总结此次宣贯培训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今后更好的开展标准宣贯培训工作,请各市标准管理机构将宣贯培训工作总结(包括组织形式、到会领导、参加人员、范围数量、授课教师等情况)于2月10日前上报省建设厅标准定额站。
联系人:原玉磊
电 话:0531-87087056
传 真:0531-87910946
E-mail:tikelei@yahoo.com.cn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