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资讯
关于举办《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等三项国家标准宣贯交底培训班的通知
2003-04-29 00:00

各区县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建设部、省建设厅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举办《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三项国家标准宣贯交底培训班,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望认真贯彻执行,严密组织实施。
    一、目的意义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以及住房制度的改革,人们对工作质量和生活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民用建筑的装饰装修已经相当普遍。同时,由于人们法制观念的增强,装修质量以及由于装饰装修造成的室内环境污染问题也成了投诉热点,引起了极大的关注。为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提高公民的居住环境和质量,国家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颁布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并于200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规范参照世界40多个发达国家的标准,征求了国内70多家科研、设计、建材生产等单位的意见,首次制定了适合我国国情的规范,该规范强制性条文约占30%。为加强工程建设标准的实施与管理,做好国家新颁标准的宣传和贯彻,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社会的公众利益,规范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按照省建设厅统一部署,经我委研究,决定举办《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三项国家标准宣贯交底培训班。同时,这次培训将作为全省、全市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检查的一项重要指标进行考核。
    二、组织领导 加强对国家标准宣贯交底培训的组织领导,成立日照市国家标准宣贯交底培训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日照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市建委勘察设计基建科、科教法规科、房地产管理科、标准定额站、质量监督站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领导小组组长: 许传东 领导小组成员: 丁惟荣、赵衍方、滕以钊、卜凡梅、焦见修、焦自民
    焦见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培训范围及参加培训人员 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标准管理、质量监督、设计、监理、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建设单位的所有工程建设专业技术人员。
    1、标准管理、质量监督、质量监测单位:业务站长、技术负责人、技术骨干。
    2、设计单位: 业务院长、总工、技术负责人。
    3、监理单位: 所有工程技术人员。
    4、施工企业: 业务经理、总工、技术负责人、业务骨干。
    5、房地产开发企业: 业务经理、总工、技术骨干。
    6、建设单位: 从事工程建设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培训安排 按照省建设厅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为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这次培训聘请本规范国家师资班的教授和我市专家授课。培训时间从12月4日开始,到12月9日结束,共分两期进行,由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具体组织实施。
    第一期: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共280人参加培训,时间从12月4日到12月6日,培训地点红都大酒店二楼阶梯会议室。
    第二期:各级建委标准管理、质量监督部门,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全市装饰装修分包资质施工企业及房地产开发公司共260人参加培训,时间从12月7日到12月9日,培训地点红都大酒店二楼阶梯会议室。
    六、考试发证 此次培训由省建设厅统一组织命题考试阅卷,经考试合格者,颁发省建设厅验印的合格证书,作为相关检查工作的凭证,并登记2.5个教育学分。
    七、培训费用
    培训费、资料费、考试费、证书费每人共40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等国家标准能否有效贯彻实施,涉及到千家万户,直接影响到每个公民的人身健康。因此,各区县建委及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培训,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好本辖区和本单位的报名工作,务必使这次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各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这些标准规范实施好。
附:参加培训人员名额分配表

2002年11月9日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