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标准定额站(造价管理处、办):
为进一步加强动态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行业资质审批工作规则(试行)〉和〈山东省建设行业资质审查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建办字【2011】26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工作受理时间通知如下:
一、工程造价咨询乙级(暂定一年)资质申报
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乙级(暂定一年)资质的受理时间为每年3、6、9、12月份的1-10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按休假天数向后顺延。
二、造价员证书变更
造价员证书指《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证书》。证书变更的受理时间为每月的10-15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按休假天数向后顺延。
请各市加强组织,合理安排,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一二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