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 人行道路的无障碍设施与设计要求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序号 |
设施类别 |
设计要求 |
1 |
缘石坡道 |
人行道在交叉路口、街坊路口、单位出口、广场入口、人行横道及桥梁、隧道、立体交叉等路口应设缘石坡道。 |
2 |
坡道与梯道 |
城市主要道路、建筑物和居住区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应设轮椅坡道和安全梯道;在坡道和梯道两侧应设扶手。城市中心地区可设垂直升降梯取代轮椅坡道。 |
3 |
盲 道 |
1、城市中心区道路、广场、步行街、商业街、桥梁、隧 道、立体交叉及主要建筑物地段的人行道应设盲道。 |
4 |
人行横道 |
1、人行横道的安全岛应能使轮椅通行。 |
5 |
标 志 |
1、在城市广场、步行街、商业街、人行天桥、人行地道等无障碍设施的位置,应设国际通用无障碍标志牌。 |
412 单面坡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面坡缘石坡道可采用方形、长方形或扇形;
2 方形、长方形单面坡缘石坡道应与人行道的宽度相对应;
3 扇形单面缘石坡道下口宽度不应小于1.50m ;
4 设在道路转角处单面坡缘石坡道上口宽度不宜小于2.00m;
5 单面坡缘石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20。
421 盲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人行道设置的盲道位置和走向,应方便视残者安全行走和顺利到达无障碍设施位置;
2 指引残疾者向前行走的盲道应为条形的行进盲道;在行进盲道的起点、终点及拐弯处应设圆点形的提示盲道;
3 盲道表面触感部分以下的厚度应与人行道砖一致;
4 盲道应连续,中途不得有电线杆、拉线、树木等障碍物;
5 盲道宜避开井盖铺设;
6 盲道的颜色宜为中黄色。
431 城市主要道路和居住区的公交车站,应设提示盲道和盲文站牌。
4410 人行天桥下面的三角空间区,在2m高度以下应安装防护栅栏,并应在结构边缘外设宽0.30---0.60m提示盲道.
511 办公、科研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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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筑 类 别 |
设 计 部 位 |
办 |
·各级政府办公建筑 |
1、建筑基地(人行通道、停车车位) |
注:县级及县级以上的政府机关与司法部门,必须设无障碍专用厕所。
512 商业、服务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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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类别 |
设计部位 |
商业建筑 |
·百货商店、综合商场建筑 |
1、建筑水平入口及门 |
服务建筑 |
·金融、邮电建筑 |
注:1、商业与服务建筑的入口宜设无障碍入口。
2、设有公共厕所的大型商业与服务建筑,必须设无障碍专用厕所。
3、有楼层的大型商业与服务建筑应设无障碍电梯。
513 文化、纪念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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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类别 |
设计部位 |
文 |
·文化馆建筑 |
1、建筑基地(庭院、人行通路、停车车位) |
纪 |
·纪念馆 |
注:1、设有公共厕所的大型文化与纪念建筑、必须设无障碍专用厕所。
2、有楼层的大型文化与纪念建筑应设无障碍电梯。
514 观演、体育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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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类别 |
设计部位 |
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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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基地(人行通路、停车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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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场、体育馆建筑 |
注:1、观演与体育建筑的观众席、听众席和主席台,必须设轮椅席位。
2、大型观演与体育建筑的观众厕所和贵宾室,必须设无障碍专用厕所。
515 交通、医疗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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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类别 |
设计部位 |
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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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站前广场、人行通路、庭院、停车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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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建筑 |
注:1、交通与医疗建筑的入口应设无障碍入口。
2、交通与医疗建筑必须设无障碍专用厕所。
3、有楼层的交通与医疗建筑应设无障碍电梯。
516 学校、园林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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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类别 |
设计部位 |
学 |
·高等院校 |
1、 建筑基地 (人行通路、停车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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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广场 |
注:大型园林建筑及主要旅游地段必须设无障碍专用厕所。
521 高层、中高层住宅及公寓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建筑类别 |
设计部位 |
·高层住宅 |
1、建筑入口 |
注:高层、中高层住宅及公共建筑,每50套住房宜设两套符合乘轮椅者居住的无障碍住房套型。
611 居住区道路进行无障碍设计应包括以下范围:
1 居住区路的人行道(居住区级);
2 小区路的人行道(小区级);
3 组团路的人行道(组团级);
4 宅间小路的人行道。
621 居住区公共绿地进行无障碍设计应包括以下范围:
1 居住区公园(居住区级);
2 小游园(小区级);
3 组团绿地(组团级);
4 儿童活动场。
712 公共建筑与高层、中高层居住建筑入口设台阶时,必须设轮椅坡道和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