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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书面材料上报工作的通知
2012-10-27 00:11

各有关市标准定额站(造价管理处、办)、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关于做好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工作的通知》(鲁建标字【2012】26号)文件要求,为做好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书面材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甲级企业按《关于做好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工作的通知》(鲁建标字【2012】26号)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书面材料。
二、企业上报时提供复印件的材料均需提供原件,以备查验。不能提供原件的复印件材料视为无效。
三、企业材料上报时间安排详见附件。请各企业严格遵守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四、材料受理地点:济南宾馆三楼会议室(经五路171号,电话:0531-87085666,87085777)

附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书面材料上报时间安排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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