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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2012-12-14 00:00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修订的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年版)已发布实施。为加大建设工程贯彻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研究,决定各市组织开展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内容
  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年版)为依据,重点检查标准中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
  二、 检查范围
  各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设工程,工程建设项目类型应兼顾公用、住宅和建筑面积、层数等不同工程情况。选择10个以上工程建设项目。 
  三、检查工作安排
  1、各市住房城乡建设标准主管部门组织本市开展检查工作,各市应成立相应的检查组,由标准管理、质量监督、施工单位及有关专家组成,技术专家不少于2人。
 2、各市在项目建设有关单位自查基础上进行检查。检查工作程序,可采用听取工程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本标准执行情况的汇报;查阅工程施工文件和资料等;查看施工现场等方式进行。各建设项目检查具体情况填写专项检查表(www.gczj.sd.cn下载)。
3、各市检查工作应于12月30日前完成,并于检查完成后10日内将检查情况总结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有关要求
  开展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对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贯彻执行国家标准意识,杜绝施工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这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请各市于12月20日前将此项工作联系人姓名、职务和联络方式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站。 
  联系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站 原玉磊  
  电 话:0531-87087056
  邮 箱:sdbz1204@163.com
  附 件:专项检查表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12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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