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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征集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2013-05-21 10:03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征集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的通知》(建办标函〔2013〕17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申报工作要求:
  一、凡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申报2014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产品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的单位,其申报项目内容应符合(建办标函〔2013〕179号)文件规定的要求。
  二、全省申报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产品标准的单位,应经所在市工程建设标准管理机构同意后,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直属有关部门及单位直接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统一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三、各市工程建设标准管理机构要认真做好本市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产品标准申报工作的协助和指导,并于2013年6月15日前将申报有关材料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联系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站  张少红
  联系电话/传真:0531-87087057/87087056
  电子信箱:sdbz1204@163.com
  联系地址:济南市经五小纬四路46号
  邮政编码:250001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征集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的通知》(建办标函〔2013〕179号)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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