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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情况检查的通知
2013-09-17 09:34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局)、经信委、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省高强钢筋的推广应用工作,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13]472号)要求,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经信委共同研究,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情况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和范围
  (一)各市推广应用高强钢筋管理机制和制度建设,监督管理、技术支持等开展情况和高强钢筋应用比例;
  (二)2012年以来开工在建工程项目(公共建筑、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应用高强钢筋情况;
  (三)钢筋生产企业执行钢筋产品标准情况和钢筋产品质量情况,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等单位执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情况,钢筋加工配送企业的建立情况。
   二、检查工作安排
  检查工作分各市自查、省里抽查和两部委联合抽查。
  (一)各市自查工作安排(9月30日前)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联合经信部门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拟定本市检查方案,并于9月30日前完成自查,填写附件1、附件2,并将检查情况分别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经信委。
  (二)省里抽查工作安排(10月30日前)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经信委将共同组成检查组,抽取部分城市进行实地检查。省里抽查各市的工程项目数量不少于3个。
  (三)两部委联合抽查工作安排(11月~12月)
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专家,在各省检查的基础上选择部分城市进行实地抽查和复验。
  三、省里抽查工作程序
  1. 检查组听取各市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情况汇报;
  2. 查阅工程设计文件和资料,实地查看工程项目高强钢筋应用情况;
  3. 实地查看施工图审查机构、质量监督机构等;
  4. 实地查看钢筋生产企业、钢筋加工配送企业等;
  5. 反馈检查情况。
  四、有关要求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经信部门要针对目前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和自查工作, 督促钢筋生产企业与钢筋加工配送企业、建筑设计与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与质量监督检测等单位做好钢筋生产加工与销售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意见、施工技术及钢筋产品进场检测资料等准备工作。
  请各市于9月15日前将此项工作联系人姓名、职务和联络方式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站、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材料产业处。
  五、联系人及电话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站
  原玉磊 0531-87087056 sdbz1204@163.com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李东平 0531-86126201 lidongping@miisd.gov.cn
 
  附件:1.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情况检查表
     2.工程项目高强钢筋应用情况检查表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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