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按照《关于做好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工作的通知》(鲁建标字【2015】25号,以下简称“25号文”)要求,为做好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书面材料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甲级企业根据25号文要求,于9月22日至24日报送书面材料并核验原件,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二、企业报送的材料,必须核验原件。
三、请各有关企业严格遵守报送材料时间,准时到达核验现场,逾期不予受理。
四、原件核验地点:济南习习居宾馆四楼会议室(济南市中区经一纬三路24号,电话:053186057886)
附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原件核验时间安排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