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面试人员: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现对进入我单位招聘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请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面试通知书,并告知面试相关事宜;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审查要求如下:
一、审查时间、地点:
1、时间:6月20日上午9:00—下午4:30。
2、地点:济南市经五小纬四路46号,省住建厅标准定额站11楼1101会议室。
二、审查需提交证明材料:
1. 个人简历一份(附件1);
2. 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自行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 《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准考证》;
6. 《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7. 《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8. 工作经历证明(需说明工作岗位)、劳动合同;
9. 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
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对于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6月21日下午4:00前仍未向标准定额站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
联系人:黄海波
联系电话:0531-87087069
附件:个人简历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