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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业务办理工作的通知
2020-02-04 12:08

各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行政许可办理工作的通告》精神,本着便民利企原则,现将疫情防控期间我省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业务办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乙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业务仍按原流程全程网办,申请人可通过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221.214.94.41:81/xyzj/)办理,办理结果将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平台反馈,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乙级证书通过EMS邮寄送达。

二、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业务,可通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系统(网址:http://zaojiasys.jianshe99.com/cecaopsys/)申报。

1.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变更事项,提报材料中可通过第三方核查的,无需再提报原件,全部由申请人在系统中提交相关材料,实行网上办理。申请人需将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甲级证书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变更申请法定代表人承诺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变更受理信息采集表》通过EMS将申报材料邮寄至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窗口(邮寄地址:济南市站前路9号1号楼四楼省政务服务中心投资建设J20窗口,电话:0531-68966221)。办理完毕,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甲级证书将通过EMS邮寄送达。

2.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晋升、延续事项,对网上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受理后由省标准定额站与申请人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约定原件现场核验时间。工程造价咨询甲级企业应在资质有效期到期之前完成网上申报。

三、疫情防控期间,各造价咨询企业应切实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因特殊原因确需到现场办理业务的,申请人需提前电话预约,并遵守疫情防控有关管理规定,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全面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有疫情较重地居住史、旅行史、途经史的人员,请暂时不要前来办理业务。

四、申请人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咨询,省标准定额站工作人员将为企业提供安全、高效服务。

预约、咨询电话:0531-82083287、87087058。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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