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省定额站围绕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做好计价依据解释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计价依据书面解释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对急需书面解释意见的项目,省站不再受理当面提交的资料,由建设项目双方提交《计价依据解释申请表》及相关资料电子版,发送至省站指定电子邮箱。省站一般在五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将解释意见通过电子邮箱反馈给申请人。如遇特殊复杂性问题,将延期答复并告知申请人延期理由和答复时间。
二、继续开展计价依据电话解释工作。对各专业工程相关计价依据有疑问的,可以通过电话咨询方式进行口头咨询。
联系方式:土建专业(0531-87087067,deztjk@163.com)
安装专业(0531-87087068,sddezazk@163.com)
市政园林专业(0531-87087066,dlt7066@shandong.cn)
待疫情结束后,另行通知计价依据解释的工作方式。
附件: 计价依据解释申请表.docx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