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过程检测仪表
第二章 过程控制仪表
第10.1.1条 检测仪表、控制仪表安装及单体调试包括温度、压力、流量、差压、物位、显示仪表、组合仪表、调节仪表、执行仪表,均以"台(块)"、"支"等为计量单位。放大器、过滤器等与仪表成套的元件、部件是仪表的一部分,其工程量不得分开计算。
第10.1.2条 仪表在工业设备、管道上的安装孔和一次部件安装,按预留好或安装完成并已合格考虑,定额已包括部件提供、配合开孔和配合安装的工作内容。
第10.1.3条 电动或气动调节阀按成套考虑调试,包括执行机构与阀。与之配套的阀门定位器、电磁阀要另行计算。执行机构安装调试不包括另外配置的风门、挡板或阀。执行机构或调节阀另外配置附件组成不同的控制方式时,附件选择执行定额所列项目。
第10.1.4条 蝶阀、多通电动阀、多通电磁阀、开关阀、O型切断阀、偏心旋转阀、隔膜阀等在工业管道上已安装好的调节阀门,只计算检查接线工程量,其工作内容包括现场调整、检查、接线、接管和接地,不再另外计算运输、安装、本体调试工程量。
第10.1.5条 管道上安装节流装置,只计算一次安装工程量(定额内已包括法兰垫制作安装一次的工料消耗)。
第10.1.6条 工业管道上安装流量计、调节阀、电磁阀、节流装置等由自控仪表专业配合管道专业安装,其领运、清洗、保管的工作已包括在自控仪表定额的相应项目内。不在工业管道或设备上的仪表系统用的法兰焊接和电磁阀安装,属仪表专业安装范围,应执行相应定额。
第10.1.7条 放射性仪表项目包括配合有关专业施工人员安装放射源以及保护管安装、安全防护、模拟安装、配合调试,以"台(套)"为计量单位。放射源的保管和安装特殊措施消耗量,按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计算。
第10.1.8条 钢带液位计、储罐液位称重仪、重锤探测料位计、浮标液位计现场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包括导向管、滑轮、浮子、钢带、钢丝绳、钟罩和台架等。
第10.1.9条 仪表设备支架、支座制作安装执行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金属铁构件制作安装相应定额。
第10.1.10条 系统调试项目适用于仪表设备组成的回路,除系统静态模拟试验外,还包括回路中管、线、缆检查、排错、绝缘电阻测定及回路中仪表需要再次调试的工作等,但不适用于计算机系统和成套装置的回路调试,应按各有关章说明执行。回路系统调试以"套"为计量单位,并区分检测系统、调节系统和手动调节系统分列项目。
第10.1.11条 系统调试项目中,调节回路是指具有负反馈的闭环回路。简单回路是指单参数、一个调节器、一个检测元件或变压器组成的基本控制系统;复杂回路是指单参数调节或多参数调节、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回路组成的复杂控制系统。
第10.1.12条 过程检测与控制装置及仪表安装定额中已包括调试、配合单机试运转的工作内容,不得另行计算,但不包括无负荷或有负荷联动试车。
第10.1.13条 随机自带校验用专用仪器仪表,建设单位应无偿提供给施工单位使用。
第三章 集中检测装置及仪表
第四章 集中监视与控制装置
第10.3.1条 集中检测装置及仪表和集中监视与控制装置均为成套装置,安装调试以"套"为计量单位,除定额另有说明外不能分开计算工程量。
第10.3.2条 顺序控制装置中,继电联锁保护系统由继电器、元件和线路组成,由接线连接;可编程逻辑控制器通过编制程序,实现软连接;插件式逻辑监控装置和矩阵编程控制装置是一种无触点顺序控制装置,应加以区分,执行相应定额。其中可编程逻辑控制装置应执行本册定额第五章"基础自动化"中的PLC定额。
第10.3.3条 顺序控制装置工程量计算,包括线路检查、设备、元件检查调整、程序检查、功能试验、输入输出信号检查、排错等,还包括与其他专业的配合安装调试工作。
第10.3.4条 顺序控制装置的继电联锁保护系统应按事故接点数以"套"为计量单位,插件式逻辑监控装置和矩阵编程逻辑控制器按容量I/O点以"套"为计量单位。
第10.3.5条 信号报警装置中的闪光报警器按台件数计算工程量,智能闪光报警装置按组合或扩展的报警回路或报警点计算工程量;继电器柜、箱等另计安装工程量,以"台(个)"为计量单位。
第10.3.6条 继电联锁保护系统包括继电线路检查、功能试验、与其他专业配合进行的联锁模拟试验及系统运行。
第10.3.7条 数据采集和巡回报警按采集的过程输入点,以"套"为计量单位。
第10.3.8条 远动装置按过程点I/O点的数量以"套"为计量单位,包括以计算机为核心的被控与控制端、操作站、变送器和驱动继电器等整套调试。
第10.3.9条 为远动装置、信号报警装置、顺序控制装置、数据采集、巡回报警装置提供输入输出信号的现场仪表安装调试,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第10.3.10条 燃烧安全保护装置、火焰监视装置、漏油检测装置、高阻检漏装置及自动点火装置,包括现场安装和成套调试,以"套"为计量单位。
第10.3.11条 报警盘、点火盘箱安装及检查接线可执行继电器箱盘、组件箱柜、机箱安装及检查接线定额。
第10.3.12条 分析仪表为在线分析装置,分为化学分析仪表和物性分析仪表。成套安装与调试包括探头、预处理装置和显示仪表及样品标定。特殊预处理装置、分析小屋和分析柜安装,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第10.3.13条 校验用标准气样的配制,分析系统需配置的冷却器、水封及其他辅助容器的制作安装,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第10.3.14条 分析小屋及分析柜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包括组装、安全防护、接地、接地电阻测试,不包括通风、空调、密封、试压、底座和轨道制作安装、开孔、改造、室内支架和台架制作安装,其工程量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第10.3.15条 称重仪表按传感器的数量和显示仪表成套考虑,电子皮带秤称量框、传感器与配套的显示仪表一起调试,其他机械量仪表配合机械专业安装,作整套检查与整机调试。
第10.3.16条 电子皮带秤标定中砝码、链码租用、运输、挂码和实物标定的物源准备、堆场,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第10.3.17条 气象环保检测仪表包括现场仪表安装固定、校接线、单元检查、系统调试,以"套"为计量单位。立杆、拉线、检修平台等,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第10.3.18条 成套装置的计算机硬件、插件箱、柜安装及底座、支架制作安装,应按各章说明另行计算。
第10.3.19条 漏油检测装置中,排空管、溢流管、沟槽开挖、水泥盖板制作安装、流入管埋设,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第五章 工业计算机安装与调试
第10.5.1条 计算机硬件设备安装包括机柜、台柜、外设、辅助存储装置,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10.5.2条 标准柜尺寸为600~900×800×2100~2200(宽×深×高),其他为非标准机柜,非标准机柜按半周长以"m"为计量单位。机柜和台柜安装方式为固定在台架或基础上;打印机、拷贝机、通用计算机为台面安装,包括操作台柜安装。外设与辅助存储装置包括安装、接线及元件检查、接地、调整、自检工作。
第10.5.3条 计算机机柜、台柜基础制作安装,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第10.5.4条 通用计算机安装是为PC机设置的,以"台"为计量单位,范围包括操作台柜、主机、键盘、显示器、打印机的运输、安装、校接线、自检工作。
第10.5.5条 计算机室空调、照明和地板安装,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第10.5.6条 工业计算机项目的设置适用多级网络控制,在定额中,第一层基础自动化(DCS、PLC、DDC、FCS)作为第一级过程控制级;第二层过程控制管理计算机作为多级控制的第二级过程优化控制的监控级;第三至五层车间和工厂级作为第三级生产管理和经营计算机(见图10.5.6工厂连续控制与管理计算机系统CIMS图)。工程量计算应区分不同的控制系统和级别,分别执行定额。

图10.5.6 工厂连续控制与管理计算机系统(CIMS)图
第10.5.7条 计算机系统应是合格的硬件和成熟的软件,对拆除再安装的旧设备应是完好的。定额不包括软件的生成和系统组态以及因设备质量问题而进行的修配改工作,发生时,应另计其工程量。
第10.5.8条 调试工作内容不包括设计或开发单位的现场服务。
第10.5.9条 管理计算机调试按所带终端数计算调试工程量,终端指智能终端,打印机、拷贝机、操作台均不作为终端。
第10.5.10条 管理计算机工程量计算应包括硬件和应用功能测试,按一套计算工程量。
第10.5.11条 管理计算机中,过程控制管理计算机是控制管理层,作为基础自动化级的监控级;生产管理计算机适用多级控制管理层的第三至五级,应分别执行相应定额。这种多级控制调试都带有通讯功能,不得另行计算网络系统调试。
第10.5.12条 基础自动化级是生产过程控制的设备级,包括DCS、DDC、PLC、FCS。基础自动化过程控制系统的网络系统与主干网和局域网资源共享。
第10.5.13条 通讯网络是基础自动化级的主要组成部分。DCS的通讯网络分为大、中、小规模,小规模为低速通讯总线,中规模为中速通讯总线,大规模DCS通讯总线分为设备级总线和管理级总线,管理级总线是与上位机通讯的总线,设备级总线是过程控制级通讯总线,各级总线都可通过接口通讯、传送信息以达到资源共享的目的。工程量计算应分别执行大、中、小规模的控制系统和低、中、高速网络结构,范围包括通讯系统所能覆盖的最大距离和通讯网络所能连接的最大结点(站)数,以"套"为计量单位。
第10.5.14条 信息传输网络为双绞线、同轴电缆、光纤。安装执行本册第七章"工厂通讯、供电"相应定额及第七册相应定额。
第10.5.15条 DCS主要用于模拟量的连续多功能控制,并包括顺序控制功能,由操作站、控制站、通讯网络和上位机接口组成。DCS规模的大小按系统实际配置情况或DCS出厂型号决定。工程量计算应按挂在网络上的结点(站)数计算。
第10.5.16条 控制站应区分大、中、小规模,并按其容量"回路数",以"套"为计量单位。
第10.5.17条 单多回路调节器或可编程仪表作为DCS小规模系统网络上的设备,以"台"为计量单位,包括安装、单体调试、系统调试、配合机械单体试运转。
第10.5.18条 控制站的"回路数"是控制单元I/O卡模拟量输出点(AO)的数量。
第10.5.19条 操作站、控制站或监控站调试、I/O卡检查测试及通讯网络检查测试的工作内容覆盖DCS的单元检查、调整、系统调试、回路调试及系统运行的全部工作。
第10.5.20条 PLC主要用于顺序控制,按过程I/O点为步距计算工程量,目前PLC也具有DCS功能,并且两者功能相互结合。工程量计算仍以PLC的主要功能为基准,执行PLC定额。工程量计算应选择PLC调试、I/O卡和操作站、通讯网络,包括单体检查、系统调试、回路调试。
第10.5.21条 DDC是集连续数据采集、变换、计算、显示、报警和控制功能为一体的计算机直接数字控制系统,用途广泛。是按一定的算法直接对生产过程几个或几十个控制回路进行在线闭环控制,而不需要中间环节。系统是独立的,可以挂在DCS的总线上作为DCS的一个结点。工程量计算按过程点I/O点的多少,包括I/O转换、操作、功能测试、系统调试、回路调试工作内容,以"套"为计量单位,每"套"应包括操作显示台柜、主机或控制柜、打印机、信号转换装置等,不得再分别计算各调试内容。
第10.5.22条 I/O卡试验是以信号转换柜或信号转换单元的过程输入输出点计算的,模拟量、脉冲量以"1点"为计量单位,数字量以"8点"为计量单位。与其他设备接口I/O点试验,是指与上位机或其他需要接口的设备进行的试验,模拟量、脉冲量及数字量分别以"l点"和"8点"为计量单位。
第10.5.23条 FCS是一种较先进的控制系统,现场总线是现场总线系统的核心。现场总线、操作站、总线仪表、网桥、服务器等覆盖单体调试、系统调试、回路调试。
第10.5.24条 FCS低速通讯总线H1结点数(网络设备)最多为32个,高速通讯总线H2每段结点数最多为124个。H1和H2调试内容包括服务器和网桥功能,可接局域网。H1和H2通过网桥互联。
第10.5.25条 FCS过程网络控制接口具有通讯功能、控制功能、桥路管理功能,以"套"为计量单位。
第10.5.26条 FCS有工程师站和操作员站,以"套"为计量单位。
第10.5.27条 现场总线仪表是现场总线的结点设备,具有网络主站的功能、虚拟控制站的功能、PID功能并兼有通讯等多种功能,其中安全栅除起隔离作用外,还具有总线供电和总线放大器的作用。总线仪表按台件计算工程量,包括安装、单体调试、系统调试。除此之外,凡可挂在现场总线上、并与之通讯的智能仪表,也可以作为总线仪表。
FCS组成框图见图10.5.27。

图10.5.27 现场总线控制系统
第六章 仪表管路敷设、伴热及脱脂
第10.6.1条 仪表管路敷设应区别不同用途、材质和连接方式,按图示管路中心线长度以"10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管件和阀门所占长度。管路试压、供气管通气试验和碳钢管防腐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得另行计算。公称直径大于50mm的管路,应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定额。
第10.6.2条 碳钢管敷设连接形式分为焊接和丝接。计算工程量时,焊接按管径大小,丝接按公称直径不同计算。管路中的截止阀、疏水器、过滤器等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第10.6.3条 导压管敷设范围是从取源一次阀门之后,不包括取源部件及一次阀门。
第10.6.4条 伴热电缆和伴热带以"10m"为计量单位,伴热元件以"根"为计量单位,包括敷设、绝缘测定、接地、控制及保护电路测定。电伴热的供电设备、接线盒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伴热管以"10m"为计量单位,包括焊接、除锈、防腐、试压、气密性试验等。管路及设备伴热不包括被伴热的管路或仪表的外部保温层、防护防水层,其工程量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第10.6.5条 仪表管路和仪表设备脱脂定额适用于必须禁油或设计要求需要脱脂的工程,无特殊情况或设计无要求的,不得计算其工程量。
第七章 工厂通讯、供电
第10.7.1条 本章所列电缆敷设为仪表专用或计算机通讯电缆。控制电缆、电力电缆、电缆头、电气配管、接地系统等应执行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定额。同轴电缆敷设执行第七册《消防及安全防范设备安装工程》相应定额。
第10.7.2条 屏蔽双绞(多绞)电缆、光缆、补偿导线按图示长度以"100m"为计量单位。电缆接至现场仪表处增加1.5m的预留长度,接至盘上的按盘高加盘宽预留长度,其他敷设裕量按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规定。带专用插头的系统电缆按芯数以"根"为计量单位。
第10.7.3条 屏蔽电缆头制作安装按芯数以"个"为计量单位,包括焊接地线、接地电阻测试、校线、套线号。光缆如需要制作接头的,按芯数以"个"为计量单位,包括熔接、接续及试验等。成端头按每"芯"为计量单位,包括制作、固定、测试。光缆堵塞以"个"为计量单位,包括配制堵塞剂、气密试验和绝缘试验。
第10.7.4条 自动指令电话装置按40门为一套计算安装和系统调试工程量,包括主机盘、电源盘、端机40个和扬声器安装、校接线及整套系统调试。
第10.7.5条 载波电话按每一固定局或移动局各为一套计算安装工程量,再以整套计算系统调试工程量。
第10.7.6条 对讲电话安装按每台主机和每对分机计算安装工程量,并按对讲电话形式,以主机和主机所带的分机为一套计算调试工程量。
第10.7.7条 不间断电源安装以"台(套)"为计量单位,工作内容包括安装、接地、检查接线。
第10.7.8条 不间断电源调试包括单元调试、不间断电源充放电试验、逆变试验,不包括蓄电池安装<和配套的发电机组安装调试。不间断电源调试按其容量以"套"为计量单位。
第10.7.9条 电缆穿线盒以"10个"为计量单位,其数量按设计规定。设计无规定时,可按每10m有2.8个电缆穿线盒考虑,结算时按实计算。
第10.7.10条 金属挠性管以"10根"为计量单位,包括接头安装、防爆挠性管的密封。
第10.7.11条 降阻剂的埋设以"100Kg"为计量单位。
第10.7.12条 电缆敷设、降阻剂埋设、管路安装的挖填土方、开挖路面工程量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第10.7.13条 电缆和配管的支架、托架安装工程量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第八章 仪表盘、箱、柜及附件安装
第10.8.1条 仪表盘、箱、柜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基础或支座工程量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第10.8.2条 盘上安装元件、附件应计安装工程量。端子板安装以"10节"为计量单位,盘内汇流排、汇线槽以"m"或"10m"为计量单位。其他盘上元件、附件均以"个"或"10个"为计量单位。随盘成套的元件、附件已包括在盘校线内,不得另行计算。
第10.8.3条 盘校线定额适用于成套仪表盘柜校线,不适用接线箱、组(插)件箱、计算机机柜检查接线。计算机机柜、接线箱、组(插)件箱定额已包括检查校线的工作。由外部电缆进入箱、柜端子板校接线的工作执行本册定额相应项目。
第10.8.4条 控制室内空调安装、室内照明应按其他册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第10.8.5条 仪表盘开孔以"个"为计量单位,每一个开孔尺寸为80mm×160mm以内,超过时,按增加比例计算。
第10.8.6条 密封剂以"100kg"为计量单位,包括领搬、密封、固化、检查、清理。凡使用密封剂进行密封的工程,均应执行本定额项目。
第10.8.7条 接线箱按端子对数、接管箱按出口点数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九章 仪表附件制作安装
第10.9.1条 仪表阀门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需要进行研磨的阀门工程量按"个"计算。口径大于50mm的阀门安装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定额。
第10.9.2条 双杆吊架、冲孔板/槽、电缆穿墙密封架均按成品件考虑,双杆吊架以"5对"为计量单位,如单杆安装,定额乘以系数0.5。
第10.9.3条 冲孔板/槽是电缆或管路的固定件,以"m"为计量单位;电缆穿墙密封架安装不分大小,以"个"为计量单位,如需现场制作应执行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中的"一般铁构件制作"定额。
第10.9.4条 仪表立柱以"10根"为计量单位,定额每个按1.5m考虑,如与实际不同时,材料按实计算。
第10.9.5条 混凝土基础规格取定为400mm×400mm,体积为0.112m3/个,如实际规格与定额不同,可先计算出基础体积,再计算工程量。
第10.9.6条 仪表桥架安装、支架制作安装执行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定额。
第10.9.7条 辅助容器、水封和排污漏斗制作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
第10.9.8条 气源分配器按供气点12点,以"个"为计量单位。
第10.9.9条 防雨罩制作安装以"100kg"为计量单位,包括附件的重量。
第10.9.10条 取源部件配合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其安装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定额。
省标准定额站安装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