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造价处将全面推行|工程竣工结算备案和企业诚信信息披露制 --- 山东省工程建设造价服务信息网
 
淄博造价处将全面推行
工程竣工结算备案和企业诚信信息披露制
发布时间:2007-05-14 00:00
    淄博市造价处于5月11日召开全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工作会议,市建委领导肯定了工程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推行和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足额计取、规范使用为06年工程计价改革的两大亮点。同意07年全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14项主要工作思路,并要求07年必须完成"一个保证,两个推行"。
    一个保证。工程量清单计价必须按市政府59号令要求: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招标发包,应当执行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其它工程应优先选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其中必须保证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清单计价不得低于70%,其它工程清单计价不得低于30%。规定范围内的工程,清单计价如遇有不可逾越的障碍的,要严格履行报批手续,造价管理部门与招投标管理部门协调一致,共同把好关。
    两个推行。一是推行工程竣工结算备案制。工程竣工后,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或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工程结算,并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办理竣工结算备案手续。否则,工程将不能进行竣工验收备案,不能进行权属登记,不能交付使用。二是结合开展诚信建设年活动,推行建立建设各主体诚信档案,定时披露制。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拨付工程款,及时进行竣工结算,为工程提供良好的建设环境;施工企业必须按图精心施工,提高工程质量,按期竣工。造价管理部门负责考核造价咨询企业。通过电视、报刊、广播等媒介定期披露,企业的经营业绩和诚信情况。讲诚信、信誉好的咨询企业将得到主管部门的褒奖和社会的支持,拓展发展空间;信誉记录有污点,或劣迹斑斑的咨询企业,将受到谴责和社会的惩戒。


淄博造价处 宋妍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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