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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建价管字[2002]19号 | ||||||||||||||||||||||
《聊城工程造价信息》编辑程序和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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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2-12-12 00:00 | ||||||||||||||||||||||
为了适应《聊城工程造价信息》由双月刊改为月刊的需要,使编辑工作更加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增强本刊物的时效性,保证每一期的造价信息按时出版,及时反映市场材料价格以及我市工程造价行业的工作动态,不漏掉、不重复各种信息,尽可能的降低出错率,特制订本制度,将责任落实到人,望各位编委同志认真执行。
一、机构设置 《造价信息》编辑部下设编辑委员会,编辑委员会由编委主任、主编、副主编、责任编辑和编委组成。具体如下: 编委主任:市建委副主任、高级工程师于文团 主 编:市造价办主任、高级工程师付华 副 主 编:市造价办副主任、工程师董广军 责任编辑:崔 红 编 委:崔删非 柴 霞 薛 飞 夏 冰 二、工作职责 所有编委负责向责任编辑报送信息和资料、及其个人所负责有关工作的动态; 责任编辑负责将收到的信息和资料选、编、排,负责向有关人士约稿及文字的校对,定出初稿,交与副主编审核; 采编人员将价格信息整理出来交与责任编辑; 副主编负责初稿的审核,交与主编审定; 主编负责定二稿并签字出版印刷; 然后交与印刷厂排版;责任编辑负责校对。 三、工作程序(详见附表) 四、质量保证制度 所有编委要对报送的文件、资料的质量负责,报送之前应预先校对,保证原稿的正确性。出版后若发现错误,系原稿有误,追究该编委的责任;若原稿无误,则追究校对人员的责任。 出版后的《造价信息》若发现漏掉了重要文件、信息,经查实工作人员已报送备案,由责任编辑承担责任,若没备案,则追究该工作人员责任。 本办法自二○○三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聊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
附表: 《聊城工程造价信息》编辑工作程序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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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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