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建设厅《关于清理工程造价咨询省甲级、丙级资质等级的通知》的通知 --- 山东省工程建设造价服务信息网
济建工字[2002]35号
 
关于转发省建设厅《关于清理工程造价咨询省甲级、丙级资质等级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2-12-06 00:00

各县(市)建委(建设局)及各有关咨询单位:
    现将省建设厅关于清理工程造价咨询省甲级、丙级资质等级的通知》(鲁建标字[2002]2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有关咨询单位于2002年12月15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资质证书正副本及业务专用章报送济南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逾期不再办理。

二OO二年十二月四日



济南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抄送:省建设厅、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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