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计价依据配套计算机|软件管理的通知 --- 山东省工程建设造价服务信息网
 
关于加强计价依据配套计算机
软件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2-10-21 00:00

各市区造价管理机构:
    山东省新的工程计价依据将陆续颁发执行,为加强与之配套的计算机软件的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配套的计算机软件是各套定额的有机组成部分,与各套定额相配套使用,是相应定额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应视同定额进行管理。
    二、凡没有按照《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计算机应用软件管理办法》(鲁建标发[1995]7号)审批、审定合格的软件,一律不得上市销售。
    三、自2003年起各单位(包括建设、施工、造价咨询等)提供的工程预结算书必须使用经审批审定的软件进行打印,否则视为无效。
    四、配套计算机软件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市质量造价站负责。

二OO二年十月十八日



威海市建设工程质量造价监督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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