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7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收入百名排序工作的通知 --- 山东省工程建设造价服务信息网
鲁建标协[2008]1号
 
关于开展2007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收入百名排序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5-07 00:00

各市造价协会:   
    依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收入百名排序暂行办法》文件精神,为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提高造价咨询行业的整体水平和社会认知度,体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综合实力, 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按照《中价协[2008]00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省组织申报2007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收入百名排序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凡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价协单位会员,均可申报。   
    (二)营业收入统计时间: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申报材料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基本信息;   
    (二)企业营业执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年度完成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汇总表。如企业填报的营业收入中如含有其它业务收入,应将其扣除后申报。提供的项目合同中如涉及工程造价业务以外的收入,应出具工程造价营业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四)年度完成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编号、项目名称、酬金、计取比例、甲乙双方盖章页等主要事项内容,并按项目汇总表的填写顺序装订;   
    (五)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其内容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报表附注。报表附注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报表注释;   
    (六)请将上述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A4复印纸)。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收入百名排序申报表及有关表格可登陆中价协网站http://www.ceca.org.cn下载。   
    三、 申报程序及时间   
    请各市于5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省造价协会。省造价协会将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且符合《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企业名单和申报材料报送中价协。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将申报表(基本信息、项目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同时传至省造价协会邮箱,邮箱地址:wjyx1194@163.com。       省造价协会地址:济南市经五小纬四路46号建设厅1307室   
    邮政编码:250001
    联系电话:87087057;83180927   
    联 系 人: 武 杰

二〇〇八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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