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乙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有效期的通知 --- 山东省工程建设造价服务信息网
鲁建标函[2006]7号
 
关于延长乙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有效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9-29 00:00

各市建委(建设局):
    根据建设部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换发工作的要求,我省将在年内换发乙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为了在换证期间不影响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凡在2006年8月30日(31日)有效期届满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可延续使用到2006年12月31日,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仍可用原资质证书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二○○六年九月十九日



省标准定额站
抄送:各市标准定额站(造价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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