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度全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统一考试巡视工作的通知 --- 山东省工程建设造价服务信息网
鲁建标字[2006]15号
 
关于2006年度全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统一考试巡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9-04 00:00

各市建委(建设局)、各市纪委执法监察室:
    2006年度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统一考试将于9月16日、17日进行。为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其严肃性及客观公正性,省建设厅会同监察部门将选派巡视人员组成巡视组,对全省各市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统一考试进行督考巡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视组工作职责。
    (一)对当地的考务工作进行监督,并做好考试记录。对不符合《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工作制度》中"三则"规定的做法提出批评,责令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立即向省考务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二)考前、考后负责监管试卷。试卷于开考前半小时内分发给各考场监考人员。考试结束后半小时内收齐试卷,妥善保管,并按规定时间交付省定额站。
    (三)对试卷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与省考务工作负责人联系,由省考务工作负责人作出统一解释。
    二、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纪委执法监察室各安排一名同志参加全省统一巡视工作。 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安排的巡视人员参加异地巡视工作,纪委执法监察室安排的巡视人员参加当地巡视工作。请各市将巡视人员名单务于9月7日前,报省建设厅定额站。
    三、参加异地巡视工作的同志,于9月14日随本市领取试卷的同志一同报到,14日下午2:30由省定额站组织召开巡视工作会议,15日上午按规定领取试卷立即分赴各市。
    四、望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按照上述部署认真细致做好相关组织、协调等工作。
    五、报到地点:济南宾馆(经五路171号)
    联系人:赵诚田
    联系电话:(0531)87910946

山东省建设厅
山东省监察厅
二○○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省标准定额站
抄送:各市标准定额站(造价管理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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