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的通知 --- 山东省工程建设造价服务信息网
鲁标定字[2005]5号
 
关于报送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02-22 00:00

各市标准定额站(造价管理处、办):
     按照《关于办理资质证书延长有效期限的通知》(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中价协函(2005)003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省20家2003年取得甲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的单位报送资质证书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将本辖区内上述甲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证书副本(一式两本),务于2005年2月26日前,报送到省标准定额站。
    二、凡甲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需申报资质证书变更申请材料的,可一并进行。涉及到单位名称变更的,须将资质证书正本一同报送。

二ОО五年二月二十一日



省标准定额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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