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模式下,招投标人的工作将发生转变 --- 山东省工程建设造价服务信息网
 
清单模式下,招投标人的工作将发生转变
发布时间:2003-07-03 00:00
随着我国建设行业与国际市场接轨的进程加快,推行国际通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系,建立新的工程造价形成机制成为目前工程造价改革的核心举措。相对于现行的招投标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能够更准确的反映工程的实际成本,有利于通过公开的竞争形成工程造价,不断提高招标人的造价管理水平;同时,工程量清单计价从技术上便于规范投标人的计价行为,充分调动施工单位的能动性、提高施工技术水平、降低工程成本。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下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中,作为招投标人,相对于定额模式下招投标人的工作内容,都将发生本质的变化。主要内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相对于定额模式下,工程造价确定中关注的关键因素有所不同 招标人的投资项目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价格是其价值的货币表现,该价格由活劳动价格,物化劳动价格和剩余劳动的价格之和构成。其中前两种价格具体表现为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施工管理费和间接费用。剩余价值的货币表现就是利润。 由于工程施工造价的特殊性,其理想的价格性质应当是合同定价,也即市场调节价。在定额模式下,国家造价管理部门对价格的行政管理,使招标人对工程造价的管理,只是在宏观控制,不能落实到微观。众所周知定额是具有法定性的,含量由造价管理部门测定后,任何单位、社会团体、个人都只有完全执行,无权修改。如此以来,招标人就难以掌控投资的主动权,而投标人在报价时也不能反映自己实际水平,降低了相互之间的竞争能力,标底成为中标与否的唯一关键因素,而工程量的确定也成了工程造价确定的核心因素。实际操作中,由于招投标双方利益的关系,确定工程量的出发点各不相同,经常出现投标人在工程量上加量高估冒算,招标人审核时压价压量的现象,这就为双方搞不正之风创造了条件,也致使大量的腐败现象的发生。 事实上,真正对建筑工程造价起主导作用,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的是施工方案、施工工艺,而工程量是相应方案工艺之上的一个量化值。在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后,招标人将按相应的规则计算工程量并编制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则根据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结合市场价格信息指导对工程量清单列项进行自由组价,用投招标竞争的形式定价。招标人将做从过去宏观管理到以量为主体的微观管理的转变,如此就能满足招标投标竞争定价和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的要求。对于招标人来说,在保质保量完成工程任务的前提下,首先要考虑的就是节约投资,既要保证以最低最简单的支付,还要能保证一定条件下支付单价和施工工期不能变化。 由于工程造价的计量难度大、管理难度大、结算难度大、价格数字大、变化影响因素多、价格形成的时间长,招标人的造价管理需要具有专门知识和经验的高智能人员承担,这就给招标人在造价管理方面提出了难题,因此招标人对工程造价的管理由过去过的单一地价格管理改变为清单模式下的由中介组织介入的服务管理。如造价咨询单位、仲裁单位、律师服务组织、监督机构等,都可以全方位地由招标人委托进行工程造价管理。 二、相对于定额模式下,工程投招标的工作重点有所不同 在定额模式下,工程项目使用的定额及计费文件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已明确说明,招标人及投标人都按同一定额及计费标准进行工程造价计算。但实际操作中,招标人与投标人计算的价格往往是不一样的,有时相差甚远。投标人间的竞争,从表面上看是价格、企业之间的竞争,而实质上是工程量、预算人员水平的竞争。在定额模式下,以标底作为定标的主要依据,或者干脆是谁接近标底谁中标,根本没有竞争性,讲求机遇,主观因素大。在清单模式下,招标人按计价规范计算并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编制标书,量作到了由招标人一方确定,减少多方计算的必要性,如此一来大大提高了项目工程量的可控性,也节约了多次算量的重复劳动。投标人可以很好地分析自身、对手及社会环境而进行有目的地报价,实现'用水平决定报价,用报价决定竞争'。企业的利润水平根据竞争的需要由企业在报价时自主确定,不由政府或招标人做出任何规定。一般说来也不用向各分项工程上分配利润。这就是在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前提下,合理低价并对双方都有利的招投标形式。 三、相对于定额模式下,在工程结算及支付办法上不同 在定额模式下,工程结算及支付的小单位是单位工程,招标人按单位工程的总量进行控制支付,以结算数为最终的支付款。这种情况造成施工单位的投机性特别大,往往出现低价中标,高价结算、先亏后盈的现象。但在清单模式下,建筑单位是按清单项为最小结算和支付项进行控制支付,这种划分是以能够度量的独立实体为最小单位,既能够度量而且具有一定的独立性,能够单独地结算及支付,对工程造价进行了全方位的控制。对于投标人报出的综合单价,是投标人结合自身的实力及技术水平自由组价而报出的,不存在结算时没有标准而高估冒算的现象,给双方管理减少了很多步骤和漏洞。由于工程施工中存在着工程变更、索赔、利息等复杂因素,因此,除固定总价合同外,一般应允许在竣工结算时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以使工程施工价格能准确反映价值量。 以上几点,即是工程量清单模式下对招投标人工作带来的变化。相对现行招投标计价方式,在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及在规范指导下带来的相应工作转变,都将更加有利于公开公平的形成符合市场竞争,体现企业先进生产力的工程造价,也将促进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体制和招投标管理规范的不断完善。


曹仕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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