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委(建设局)、民政局、老龄委办、残联:
自2003年开展创建全国、全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工作以来,我省各市高度重视,按照统一部署要求,全面发动,紧密协作,狠抓落实,无障碍设施建设得到了迅速发展,显现出可喜的局面。其中青岛市获得了"国家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的称号,济南市、东营市、邹城市于2004年通过了省创建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工作协调小组的检查验收,由省建设厅、省民政厅、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命名为"全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根据省创建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工作协调小组的部署,经研究,现就2006年申报创城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全省设市城市人民政府均可申报全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
二、申报时间:2006年5月31日底截止。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创建城市人民政府要按照鲁建标字[2003]14号《关于开展创建全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工作的通知》的标准及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前的相关工作。
2.申报城市应向省创建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工作协调小组提供以下材料:
(1)申报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示范城的申请;
(2)创建示范城实施方案;
(3)申报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汇报及调查表;
(4)县级申报城市须有设区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民政部门、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残疾人联合会的推荐意见。
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工作协调小组将于2006年10月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联合检查组,对申报城市进行实地考核。考核合格的城市,由省建设厅、省民政厅、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命名为"全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获得"全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后,可申报"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
联系单位: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标准定额站)
地 址:济南市经五路小纬四路46号(邮编:250001)
联 系 人:张 波
电 话:(0531)87087056
传 真:(0531)87910946
山东省建设厅
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二○○五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