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全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统一考试巡视工作的通知 --- 山东省工程建设造价服务信息网
鲁建标函【2013】6号
 
关于2013年度全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统一考试巡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8-27 13:24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
  2013年度全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统一考试将于9月14日、15日进行。为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其严肃性及客观公正性,经商省监察厅,各市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监督。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会同省监察厅选派的巡视人员组成巡视组,对全省各市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统一考试进行督考巡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视组工作职责
  (一)对当地的考务工作进行监督,并做好考试记录。对不符合《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统一考试工作制度》中规定的做法提出批评,责令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立即向省考务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二)考前、考后负责监管试卷。试卷于开考前半小时内分发给各考场监考人员。考试结束后半小时内收齐试卷,妥善保管,并按规定时间交付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站。
  (三)对试卷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与省考务工作负责人联系,由省考务工作负责人作出统一解释。

  二、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市纪委效能监察室(效能监察工作机构)各安排一名同志参加巡视工作。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安排的巡视人员参加异地巡视工作,市纪委效能监察室(效能监察工作机构)安排的巡视人员参加当地巡视工作。请各市务必将巡视人员名单于9月2日前,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站。
  三、参加异地巡视工作的同志,请9月12日随本市领取试卷的同志一同到省报到,9月12日下午16:00,省里组织召开巡视工作会议,9月13日上午按规定领取试卷后,各巡视组立即分赴各市。
  四、望各市按照上述部署,认真细致地做好相关组织、协调等工作。
  五、报到地点:长城大厦(济南市市中区经四路539号,电话:0531-51624280,51624288)
  联系人:赵诚田
  联系电话:(0531)87910946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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