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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建标协[2014] 2 号 |
关于参加中价协先进单位会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4-04-30 13:11 |
各甲级企业会员:
按照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开展2012-2013年度先进单位会员评选活动的安排,为更好宣传工程造价行业发展的业绩,选出在行业发展中起引领作用的典型,现将我省甲级企业会员参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凡是2012、2013年度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上报统计报表、按照《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会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标准,连续交纳交齐中价协会费,且在我省现行信用等级评价为A级的甲级企业会员,符合《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先进单位会员和优秀个人会员评选办法》中规定参选条件的均可申报参加评选。
二、申报材料
(一)《先进单位会员申报表》(附件);
(二) 2012年度、2013年度单位会员证书,请登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www.ceca.org.cn)自行打印;
(三) 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四) 2012-2013年度单位和单位员工获奖及受到业主表扬的证明材料;
(五) 2012-2013年度参与编写书籍(或研究课题)的封面和署名页复印件,以及本行业具有刊号(或准印号)刊物发表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和论文正文首页复印件等; (六) 2012-2013年度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包括捐款、捐物、赞助和公益讲座等)的有关证明材料; (七) 2012-2013年度参加中价协、省造价协会组织各类活动的证明材料,参加有关业务培训的证明材料; (八) 企业2012、201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证明(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与企业填报统计报表的数据不一致须提供有关证明(或说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核验。
三、评选要求
(一)各符合条件的企业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省造价协会组织有关人员成立评审委员会,初审过程中按评选条件严格把关,确保评选质量。 四、评选程序 (一)请符合参评条件的企业在2014年5月20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按顺序胶装成册(A4纸)一式两份,直接报送省造价协会,并带原件核验;
(二)评审委员会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在5月31日前将初审意见、推荐名单和推荐企业申报材料报送中价协;
(三)中价协2014年9月30日前将在中价协网站公示评选结果,无异议后,向社会公布;
(四)授予被评选出的企业会员 “先进单位会员”称号,并颁发证书。 五、联系方式
省造价协会电话:0531-87087057
地址:省住建厅大楼1202室
联系人:武杰
附件:先进单位会员申报表
二0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
省标准定额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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