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4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 --- 山东省工程建设造价服务信息网
鲁标定字[2015]3号
 
关于报送2014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30 09:06

各市标准定额站(造价办、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4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标函【2014】715号)要求,继续执行《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以下简称《统计报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凡在2014年底前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甲级、乙级(含暂定级别)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军队系统除外),均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填报《统计报表》。
  《统计报表》填报分网络和书面两种方式,下面一并说明:
  1、有加密锁的甲级、乙级企业在2015年2月底之前登录网站(http://www.ceca.org.cn)上的“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系统”,填报2014年《统计报表》中的各项数据。
  2、无加密锁的乙级企业,仍用原来的用户名和密码在2015年2月底之前登录网站(网址同上)填报即可。
  3、2014年新取得资质的企业,可向省造价管理机构(电话0531-87087057)领取用户名和密码, 在2015年2月底之前登录网站(网址同上)上的“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系统”,填报2014年《统计报表》中的数据即可。
4、2014年度统计报表中的表三和表四略作修改调整,请各企业认真查看,按指标要求填报(如时间、计量单位、有关指标间的对应关系等)。数据上传后要随时关注是否因填报内容不符被打回,如被打回须按照打回原因重新填写(修改)数据后再上传,避免出现漏报错报现象。若审核通过,打印报表并加盖公章3月10日之前报属地(市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填表说明及各项指标解释见附件一。
  二、请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收到文件后,及时通知辖区内应报《统计报表》的企业,并在3月20日之前将本市报表的汇总表,加盖公章,报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同时报电子版汇总表一份(邮箱地址:wjyx1194@163.com)。
  汇总表见附件二,可登录www.sdzjxx.com下载。
  联系电话:0531-87087057
  联 系 人:武 杰
 
  附件一:填表说明及各项指标解释
  附件二:汇总表

2015年1月27日



省标准定额站
Copyright © 2017 sdzjxx.com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山东省工程建设造价服务信息网-虹辉 技术支持:虹辉(山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57-1号高新万达J3写字楼 电话:0531-66718179 备案号:鲁ICP备13028976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