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5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 --- 山东省工程建设造价服务信息网
鲁标定字[2016]6号
 
关于报送2015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21 09:38

各市标准定额站(造价办、处):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5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标【2015】63号)文件要求,继续执行《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以下简称《统计报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2015年底前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甲级、乙级(含暂定级别)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均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填报《统计报表》。
  《统计报表》填报分网络和书面两种方式,下面一并说明:
  1、有加密锁的甲级、乙级企业于2016年2月底前,登录网站(http://www.ceca.org.cn)上的“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系统”,填报2015年《统计报表》中的各项数据。
  2、无加密锁的乙级企业,仍用原来的用户名和密码于2016年2月底前,登录网站(网址同上)填报即可。
  3、2015年新取得资质的企业,可向省造价管理机构(电话0531-87087057)领取用户名和密码, 于2016年2月底前登录网站(网址同上)上的“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系统”,填报2015年《统计报表》中的数据即可。
    4、请各企业认真查看报表内容,按指标要求填报(如时间、计量单位、有关指标间的对应关系等)。数据上传后要随时关注是否因填报内容不符被打回,如被打回须按照打回原因重新填写(修改)数据后再上传,避免出现漏报错报现象。若审核通过,打印报表并加盖公章于3月4日之前报属地(市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报表如有不明之处请看附件一。
  二、请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收到文件后,及时通知辖区内应报《统计报表》的企业,并于3月11日前,将本市企业的报表汇总(附件二),加盖公章,报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同时报电子版汇总表一份(邮箱地址:wjyx1194@163.com)。
  联系电话:0531-87087057
  联 系 人:武 杰


 
  附件一:《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5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
  附件二:汇总表

2016年1月18日



省标准定额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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