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办理《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证书》相关工作的通知 --- 山东省工程建设造价服务信息网
鲁标定函【2016】16号
 
关于停止办理《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证书》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12 10:57

各市标准定额站(造价管理处、办):
  《关于发布〈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建标字[2004]8号)不符合《山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和《山东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省政府令第178号)的相关要求,现已废止。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自发文之日起,停止办理《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证书》的考试、考核、变更、继续教育等相关工作。
   

 2016年8月10日



省标准定额站
Copyright © 2017 sdzjxx.com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山东省工程建设造价服务信息网-虹辉 技术支持:虹辉(山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57-1号高新万达J3写字楼 电话:0531-66718179 备案号:鲁ICP备13028976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