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创新计价模式 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引 --- 山东省工程建设造价服务信息网
 
济南市创新计价模式 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引
发布时间:2023-05-26 14:51

为充分发挥市场在工程造价确定中的决定作用,近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济南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引(试行)》。济南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按照《工作指引》开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试点改革。

《工作指引》针对试点改革项目在最高投标限价的设置、编制及投标报价、评标、合同签订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指导原则。同时,坚持从国情出发,借鉴国际通行做法,积极引导建设项目试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调整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取消安全文明施工费等规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的规定,实现工程造价费用组成贴合市场实际。全费用综合单价是目前国际通行的计价方式,有利于国内企业与国际接轨,助推我市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工程竞争与建设。

为充分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在安全文明施工费纳入可竞争费用后,《工作指引》从三个方面进行了明确:一是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山东省、济南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相关规定、技术标准、指南、图册以及招标人对安全文明施工的具体要求自主竞报。中标单位按经批准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严格实施。二是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方法中明确了安全文明施工费项目清单要单列,并要清晰地明确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此条规定可促使投标人在投标时要高度重视安全文明施工费,并谨慎报价。三是明确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改革试点项目宜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通过实施“评定分离”,招标人可以择优确定企业实力、企业信誉、履约能力、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方面更强的中标人。

下一步,按照先试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济南市将采取“项目试点+区域试点”点面结合的方式,先行确定试点项目,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以期达到以点带面的效果。试点项目以国有投资工程为主,通过总结试点经验,形成有价值、指导性强的试点成果,为济南市乃至全省推进工程造价改革提供可应用、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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