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造价信息网: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促进全省智能建造技术推广应用,合理确定和保障市政工程智慧工地建设资金,现将相关费用计取方式通知如下: 一、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概算费用编制规定》《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的总价措施费中增加“市政工程智慧工地建设费”项目。 二、“市政工程智慧工地建设费”计取时,以不含设备费的工程造价(以下简称“计费造价”)为基数,区分0.5亿元以内、0.5~1亿元、1~3亿元、3~10亿元、10亿元以上等档位,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方式,各档位内计费造价分别乘以 |
发布时间:2024-12-02 06:43 |
各有关部门、单位: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住宅设计标准》(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2月2日至12月16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应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于公示截止日期前报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中心。 联系人:李红玉,联系电话:0531-51765515,地址:济南市市中区三里庄17号,邮政编码:250000,电子邮箱:lihongyu@shandong.cn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中心 2024年12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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